8 月 2 日至 18 日,泰国国务委员会办公室将于就《综合娱乐场所法草案》听取意见。该法案旨在为包含多种业务的娱乐综合体提供法律依据,如酒店、会议中心、展览中心、购物中心、医院、银行、游乐园、体育场等,促使其与赌场结合,以拉动旅游业和刺激国民经济。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综合娱乐场所的设立至少包含 4 种类型的业务(包括赌场),且必须位于指定区域,由在泰国注册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亿泰铢的公司负责运营。同时,设立综合娱乐场所政策委员会,由总理担任委员会主席,以制定政策并监督运营;成立综合娱乐场所监管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执法。法案还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0年,每次续期不超过10年。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包括禁止为赌场投放广告或宣传赌博等。
政府预计该法案将有助于促进泰国的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尤其是极具潜力的“娱乐经济”(Fun Economy)产业。此外,“赌场合法化”也帮助政府有效地征税和监管。然而,开放综合娱乐场所和赌场仍然是泰国社会的一个敏感问题,因此需要继续关注政府的审议结果。
国务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泰国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多样,为本国和国外游客提供服务,旅游业是拉动国家经济的重要行业之一,可以为国家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和收入。过去,泰国旅游业受到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导致国家整体旅游收入下降。随着疫情缓解,是时候考虑各种措施来加速恢复泰国旅游业,尤其是涵盖旅游、体育、娱乐场所、商业、商务会奖(MICE)等的“娱乐经济”产业,不仅发展势头迅猛,也是泰国的潜力行业之一。
建设综合娱乐场所是可行措施之一,既可促进新型旅游,又可增加国家和民众收入,同时,“赌场合法化”使综合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有法可依,政府能有效监管经营者、劳动者和游客,降低风险,促进“娱乐经济”产业游客增长,增加政府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