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环保部发出警告,禁止进口废旧电动汽车电池和其他废品。自然资源和环保部称,行使授予的权力发布该指令,旨在防止废电池及其他废料造成环境污染,以及确保不会对生物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自然资源和环保部称,废弃电动汽车电池是指由用户或电池经销商或产销商,对整个电池或部分电池因过期、技术故障、质量不够、无法修复和使用而将被丢弃的电池。
其他电动汽车废物是指由金属(或塑料)制成的车身部件、轮胎、冷却液、制动液、气囊,可再制造和使用的废弃电子元件、电动汽车上安装的各种镜子、包括仪表盘在内的安装在车内的塑料部件、座位。
自然资源和环保部警告,禁止任何人进口电动汽车废电池和其他与电动汽车相关的废品。同时要求经营者处置电动汽车废电池及其他与电动汽车有关的废品,必须遵守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规定。
自然资源和环保部称,如果不遵守该指令,将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2条采取行动。任何人,如违反《环境保护法》第32条,将被判处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悉,在现任国管委政府时期,允许电动汽车广泛进口,有十几家当地公司正在进口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