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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拟对数据中心等高耗电项目设担保门槛

为保障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并稳定能源供应体系,泰国政府拟推出针对高耗电行业投资者的新监管规定。根据草案,投资数据中心等项目的企业须提供银行担保或资产抵押,以确保其履行购电承诺,防止因项目转移至其他东南亚国家而造成国内电力设施闲置。

能源监管委员会已牵头起草相关规定,初期将主要适用于数据中心项目,具体担保金额标准仍在研究中。能源部门表示,此举旨在约束投资者切实履行与府电力局等国有电力机构签订的购电协议,避免发电厂、输电线路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因项目变动而无法发挥应有效益。

能源政策与规划办公室主任瓦塔纳蓬强调:“我们必须确保这些需要巨额投资的电力基建设施能够实现预期收益。”

该草案原计划于去年年底提交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审议,因国会于去年12月解散,审批进程被迫延后。新规须待新政府成立后,方能继续推进最终颁布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此规定不具追溯效力,已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将不受影响。目前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仍有40个高耗电大型项目处于待批状态。数据显示,2025年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共收到36个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申请,总投资规模达7280亿泰铢,投资方包括来自英国、新加坡、泰国及日本的大型企业。

此外,新规也将覆盖参与政府“直购电协议”试点机制的数据中心运营商。该机制允许企业直接从私营发电商采购电力。相关官员指出,将直购电项目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有利于对所有高耗电企业执行一致的管理规则,同时增强投资者对泰国电力系统的信心。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秘书长纳立对此表示,若该规定能有效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投资促进委员会原则上予以支持,但他同时强调,担保要求不应为投资者带来过重负担。有不愿具名的能源官员透露,投资者普遍对配合新规持开放态度,但其前提是泰国电力供应能够充分满足企业的实际运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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