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创建虚假投资平台,诱骗国内民众进行“炒股”,大肆进行诈骗……
2024年9月4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该团伙23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在黄某某的策划和授意下,刘某某组织人员前往柬埔寨金边市,成立了一个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该集团设有老板、总监、大组长、组长、组员等不同等级,统一食宿、半封闭管理,由各组组长带领组员形成协作团队,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诈骗步骤,对国内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活动。
刘某某等人先后推出了中金在线、OG、震泰国际等虚假投资平台,在诈骗过程,先由组员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并拉入炒股微信群,发布直播链接,在线讲解股票知识吸引被害人。
半个月左右之后,开始讲纳斯达克指数,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户入金,对被害人进行买入卖出操作指导。通过控制平台内虚假指数的涨跌,先给予被害人小额盈利,最终让被害人亏损,进而骗取巨额钱财。
已查明该诈骗集团在2019年3月至8月期间,骗取3名被害人人民币7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2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判决后,刘某某等人均服判未上诉,现判决均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