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诈欺案的房地产大亨张美兰,表示愿拿出资产以减刑。检方坚持一审的注射死刑判决,除非她偿还110亿美元(约147亿3500万新元)。
68岁的张美兰被控侵占资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等罪名。历经一个月的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一审判决张美兰死刑。
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本周对68岁的张美兰以及其他47名涉案人员的上诉进行了审理。
检方在本周二(26日)坚决维持一审时的判断。
张美兰的辩护律师姜红青表示,检方告知除非张美兰能设法归还被两次审判认定挪用的415万7000亿越南盾(约21亿9679万新元)的很大一部分,否则不会给予宽大处理。
越南法律规定,若被告能够偿还75%挪用资金,法院可考虑从轻量刑。律师称张美兰有能力达到还款要求,避免死刑。
“我们正努力协助避开死刑,已有海外投资者同意提供4亿美元(约5亿3580万新元)贷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文件以便汇款。”
本月早些时候,当检方在庭上提议维持死刑判决时,张美兰看起来非常震惊,声音颤抖。她表示,心理上难以接受这一决定。法官们要求她冷静,并允许她坐下继续辩护,但被拒绝。
姜红青说:“我们真的希望法院能给她一次生存的机会,这样她才能继续偿还所有债务。”
上诉听证会原定于本周一(25日)结束,但因张美兰努力归还更多资金而延长。目前法院已休庭,预计将在后天(3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