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清迈一名两岁女童,不慎误食了十颗含有大麻成分的软糖(Cannabis-infused gummy )后,陷入昏迷,紧急送院治疗,她出院后因发高烧及出现幻觉而再度进院。
女童的父亲于上周六(5日)在社媒发文披露,这起事件于本月初发生。
据他说,女童就读的幼儿园教师发现,孩子出现异常状态,精神恍惚及昏昏欲睡,并且不肯吃午餐,教师于是通知女童家人,女童的叔叔随即赶到幼儿园将她送院。
报道说,医生起初无法确定病因,女童家人之后回想,上星期二(1日),家人在家中为叔叔举办生日派对,他们赶紧追问当晚参加派对的客人,其中一对夫妻承认,带了含大麻成份的软糖到场,并留在屋内,家人相信女童因此误食了十颗软糖。
家人将相关情况告知医院,医生据此诊断,女童出现对大麻的急性反应,并且有急性鼻窦炎。
报道说,女童在医院昏迷24小时后才苏醒,于周五(4日)下午出院,数小时后,又因高烧及持续出现幻觉,再度被送院。
女童父亲:因事件涉及毒品 保险公司拒赔
女童父亲说,由于事件涉及毒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逾5万泰铢(约1959新元)医疗费用,他要求带大麻软糖上门的夫妻承担费用。
女童父亲也报警,并向警方提交剩余的两颗大麻软糖,以作为证据。
他也担忧,大麻会对年幼女儿的脑部造成长期影响,希望此案能促使当地政府,更严格控管含大麻成分的食品与零食。
报道说,事件传开后,泰国公共卫生部(Public Health Ministry)部长颂萨·贴素汀(Somsak Thepsuthin)于星期天(6日)下令,当地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及各地卫生局,全面展开检查行动,并对任何含大麻成分超过法定限量的食品、零食、饮料或其他产品的生产商与销售商,依法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当地法律,若未经授权或标签生产或销售含大麻成分的食品,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3万泰铢(约1175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若产品被发现含有超标的大麻致幻成分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 ),涉事者可能被判最高两2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万泰铢(约783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