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私人妇产中心和医生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一名婴儿出生后脑部受损,马来西亚新山高庭作出裁决,有关医生及妇产中心赔偿男童及其母亲共计410万令吉(约124万新元)。
本案主角为现年16岁的少年,其母亲于2020年代表儿子向法庭提告。新山高庭法官努鲁胡达于近日宣判,确认医生在处理剖腹产过程中延误决策,构成专业疏失,并对婴儿造成严重后果。
法官裁定该名少年获一般损失(general damages)赔偿金60万令吉(约18万新元),以及350万令吉(约106万新元)用作未来康复医疗费(future rehabilitation)。
此案少年的母亲获得8万令吉(约2万4269新元)的情绪悲痛与焦虑赔偿。至于负责进行剖腹接生的妇产中心和医生,则必须承担10万令吉(约3万336新元)的堂费。
医生职务疏忽需对婴儿负责
法官指出,医生对案中母亲和她的宝宝在照顾方面出现职务上的疏忽,医生较晚进行剖腹手术,必须对孩子目前出现的情况负责。同时,妇产中心的业主也得承担间接责任。
根据早前报道,案件中的母亲于2009年9月28日早上10时,在妇产中心被医生告知指脐带环绕胎儿脖子,但医生却在晚上7时才进行手术。
据报道,婴儿面对吸吮能力低弱和呼吸困难,陷入昏睡状态等问题,于2009年10月1日凌晨5时30分,被救护车载往苏丹后阿米娜医院。
婴儿过后被诊断出现低血糖及感染情况。婴儿于同年11月14日出院返家后,出现抽搐和嘴巴扭曲的情况,过后经私人医院检查揭露,婴儿遭受脑损情况。
基于医疗成本问题,婴儿过后重新入住政府医院。一星期后,婴儿被转介到吉隆坡医院,接受儿童神经科医生的治疗,并证实病况。
案中的私人妇产中心和医生,过后已对新山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