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在五年内多次性侵两个现年15岁和16岁的继女,还和她们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被判坐牢104年和18下鞭刑。
35岁的被告是某家公用事业公司的前雇员,前天(31日)在砂拉越诗巫地庭承认九项指控。
两名少女随母亲和被告同住。她们的母亲于上周六(10月25日)上午11点获悉她们自2020年开始就遭继父性侵后报警。警方于隔天(26日)下午4点左右把被告逮捕。
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是两名受害人的继父,是她们信任的人,但他为满足个人欲望却卑劣地伤害两个孩子,给她们造成长期创伤,影响了她们的生活。
被告表示已知错,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希望获得轻判且能在服刑期间见到妻儿。但法官基于他犯下持续虐待式的严重罪行而严厉判处,当天起执行刑期。
法官表示,九项罪名中,最低坐牢10年及鞭两下,最高则坐牢12年及鞭两下,刑罚分开执行,被告共要坐牢104年及鞭18下。法官同时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时,需进行心理辅导,出狱后需接受警察监视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