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陆路运输办公室(LTO)于1月2日周五正式在马尼拉大都会主要高速公路严格执行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禁行令。
LTO助理部长马科斯·V·拉卡尼劳表示,禁令涵盖的道路包括乙沙大道、C-5公路、罗哈斯大道,以及奎里诺大道至马加智-南吕宋高速公路路段。
他解释称,这些高速公路的设计初衷并非为容纳电动三轮车等慢速轻型车辆。”此项执法基于道路安全的全面考虑。这些主要干道专为快速通行的大型车辆设计,由于车速、车流量和道路宽度等因素,不适合电动三轮车通行。在此类道路上混行慢速轻型车辆,将对所有道路使用者构成明显危险。”
拉卡尼劳指出,该禁令与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现有政策一致,旨在提升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此前原定去年12月实施的轻型电动车禁令曾被推迟一个月。”我们认识到许多民众依赖电动三轮车作为出行工具。为此,LTO已做好准备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作,在未来数日内规划安全合适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路线。”
为确保合规,拉卡尼劳表示LTO将在受影响高速公路的关键点位部署执法人员。该机构同时恳请机动车驾驶者与通勤者配合遵守交规,以保障公共安全。交通管理部门长期警示,电动三轮车因速度缓慢、车体轻便及安全配置有限,在主要干道存在安全隐患。
在乙沙大道与C-5公路等快速道路上,电动三轮车往往难以跟上车流节奏,易导致追尾与剐蹭事故。当局与网民还反映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者存在危险操作,包括突然变道、违规掉头、急停载客等行为,不仅扰乱车流秩序,更在专为连续快速通行设计的道路上增加了事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