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为吸引外资,不少国家通过提供低税率或税收优惠政策展开竞争。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则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将本应在高税率国家申报的利润转移至税率较低的司法管辖区,从而降低整体税负,即所谓的“利润转移”与“税基侵蚀”问题。


为遏制跨国企业利用税制差异避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牵头推动全球税制改革,并与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共识:年营业收入达到规定门槛的大型跨国企业,无论利润最终申报在哪个国家或地区,其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不得低于15%。若税负低于15%,相关国家有权征收差额税款。这一机制被称为“全球最低税(Global Minimum Tax)”,属于OECD全球税改方案中的“第二支柱”核心内容。
6月16日,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艾尼提表示,泰国作为这套国际税收标准的参与国,正在持续推进这项改革,目的就是减少各国之间这种“比谁税更低”的竞争。
落到具体操作上,泰国内阁已经批准了一个关键动作:今后泰国会和OECD其他成员国互相交换大型跨国企业的纳税信息,计划2027年6月正式启动。说白了,就是各国把这些企业的家底摊开来对账,谁在哪里交了多少税一目了然,企业想靠各国信息不通来打擦边球就难了。内阁同时授权财政部长或其代表,代表泰国对外提交和交换这些税务信息。财长说,这么做能提高税务透明度,减少大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来转移利润、跨境避税。
对泰国自己来说,这里有个微妙之处。泰国法定的企业所得税其实是20%,比15%的全球最低线还高。但问题在于,不少企业拿到了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给的免税或减税优惠,七减八减下来,实际交的税可能还不到15%。按照新规则,这类企业以后要补交一笔“补足税”,把实际税率补到15%为止。税务局此前估算,全球最低税落地后,每年大概能给泰国财政多带来约100亿泰铢的收入。
不过,BOI优惠正是泰国吸引外资的一张王牌,如果优惠被全球最低税“抵消”掉,吸引力难免打折。为此,财政部正在研究两种补救办法:一种是政府直接给补贴,另一种是“税收抵免”——简单理解,就是企业在达到政府规定的条件后,可以拿到现金返还或等值的补偿,相当于换个方式把优惠还给企业。只是按泰国现行的《税法典》还不允许这么做,所以接下来还得修改相关税法才能落地。
总的来看,靠减免税收来招商的老路正在变窄。今后泰国更可能改用现金补贴、税收抵免,再加上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这些硬实力,来留住外资。而对在泰国投资的大型跨国企业而言,2027年之后的合规要求会更高,泰国也将正式和国际税改的大趋势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