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11月22日,泰国内政部秘书兼发言人岱素丽透露,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即儿童、青少年和反社会分子都可以轻易获得枪支或其他可以改装成枪支的武器,如空包弹发射器(Blank Gun)、合法枪支、非法枪支和其他类似的枪类武器等,并将其带入公共场所实施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威胁无辜人民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损社会秩序、经济、旅游业和国家在大众面前呈现的形象。
因此,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减少犯罪,以及控制局势,内政部根据1947年版《枪支、弹药、爆炸物、烟花和枪支复制品法》起草总理和内政部部长命令,暂停发放枪支许可证(12型枪支),为期1年。
岱素丽表示,副总理兼内政部部长阿努霆已签署上述命令文件,后续将提交给总理赛塔签署,再在政府公报上发布,发布翌日起正式生效。但该命令不适用于公务人员,或其他被允许在公共场所佩戴枪支的执勤人员,如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员,包括军人、警察、政府官员、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企业的雇员、获得政府授权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法可携带和使用武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