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安人员协助警方巡逻扫荡时,与同事合谋私吞起获的部分春药,再倒卖回给非法摊贩,从中赚取70元,被判监三个月又两周,并且必须缴交70元的罚金。
30岁的本地男子Mohammad Hafizudin Hanapiah案发时是策安保安机构的保安人员。他被控一项受贿罪状和一项失信罪状,控方以受贿罪状提控,法官今天(17日)判刑时将另一项控状考虑在内。
缴获春药只上交一部分
根据案情,警方和策安公司合作,由策安公司派人协助警方到一些指定地点巡逻和扫荡非法摊贩。被告连同30岁的马来西亚籍辅警Thiru Murugan Shanmugam和66岁的新加坡籍辅警Mohd Aris Jalil被派到芽笼一带巡逻。
根据工作要求,他们如果扫荡和没收任何非法商品,都必须如数交给警方。但是,被告和Thiru在2022年5月份之前商定不取缔一些非法商贩,然后向他们收贿。
5月份,他们找到之前扫荡活动时遇到的一个中国籍非法商贩Chen Zixiong,双方也达成协议。
在协议下,他们每次扫荡没收非法商品时,会扣留一部分,然后再和商贩商定价格,倒卖回去给他。商贩同意后会暗地里把钱放在他们指定的地方,交给被告或Thiru。
被告和Thiru在2022年5月份和6月份之间两次和Chen Zixiong交易,共收了140元,被告分得70元。除了收贿,他们也会在执法行动前事先通知Chen Zixiong。
2022年8月29日,贪污调查局接获情报展开调查,并在同年9月14日逮捕被告。
到目前为止,被告还没吐出收到的70元。除了受贿,他也在2022年9月13日前的某一天,把所起获、市值106元的春药占为己有。
涉及本案的人士都已被控,案件仍在等待审理,当中包括涉嫌行贿的非法商贩Chen Zixiong。
Thiru则涉嫌受贿被控,另一名被告Aris也被指私吞了市值188元的春药。
根据新加坡法律,被判贪污罪名成立的人,所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长达五年、罚款高达10万元,或两者兼施。失信罪的最高刑罚则是坐牢长达15年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