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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昂莱签署命令缅甸《国民兵役法》正式生效,以下细节影响每个家庭,违者坐牢

2024年2月10日,缅甸国管委主席敏昂莱签署27/2024号命令,宣布缅甸《国民兵役法》于2024年2月10日起生效。

据悉,缅甸《国民兵役法》为2010年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政府制定,该法律制定13年多后的2024年2月10日,缅甸国管委主席敏昂莱签署命令,宣布缅甸《国民兵役法》正式生效。

《国民兵役法》规定,每名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必须应召入伍服役。年满18岁未满35岁的男性,年满18岁未满27岁的女性,都必须服兵役。符合技术性兵种征召对象者,征召年限则为:男性,年满18岁未满45岁;女性,年满18岁未满35岁。

服役期限为:(A)凡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均需应召服兵役,服役期限不超过24个月。(B)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中,被征召担任军工专家者,服役期限不超过36个月。达到服兵役年龄的技术性兵种,征召服役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可免服兵役的规定为:1、宗教人士;2、已婚女性(包括离异但育有子女的女性);3、任何肢体永久性残疾人员;4、经军医团检查委员会确定永久不适合服兵役人员;5、经中央征兵委员会命令免除服兵役的人员。

此外,如果国家发生紧急情况时,政府可将服役期限延长至5年。如不应征入伍逃兵役者,将被判处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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