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武吉免登(Bukit Bintang)街头燃放照明弹和耍特技的七名男子认罪并被罚款,其中包括一名服装品牌创办人。
七名被告年龄介于22至31岁。他们今天(22日)在三个不同的推事庭面控后认罪,分别被判罚款50令吉(约16新元)至4500令吉(约1451新元)不等。
其中,被告莫哈末阿扎尔承认于5月18日凌晨约2点07分,在苏丹伊斯迈路(Jalan Sultan Ismail)与武吉免登路(Jalan Bukit Bintang)交界处,故意将小型罗厘停放在路口中央,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法庭判处他罚款4500令吉(约1451新元)。
另外,服装品牌创办人阿米尔阿兹和另外四人则因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做出滋扰公众的行为,分别被判罚款400令吉(约129新元)。
与此同时,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哈兹则因燃放照明弹,被判罚款50令吉(约16新元)。
根据早前报道,事发当晚,多名摩托车骑士出现在武吉免登闹区,进行“孤轮”等危险特技表演。随后,一辆载有数人的小型罗厘驶入路口,车上人员燃放照明弹并展示印有“6.6”字样的旗帜,导致现场浓烟弥漫,交通一度瘫痪。
事件视频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后引起网民关注。警方随后表示活动疑与一家服装品牌的宣传活动有关,并展开调查。




